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
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个人申报条件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4、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机构申报条件
年满27周岁
大专以上学历
申报资料
2寸蓝底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