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三)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并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
所需材料
2寸蓝底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明
可鉴定的级别
三级(高级)
二级(技师)
一级(高级技师)
现在接受报名,名额有限,欲报从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