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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永康到舟山的班车客车专线直达

更新时间:2019-12-30 15:20:33 浏览次数:698次
区域: 吉林 > 昌邑
类别:订飞机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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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永康到舟山的班车客车专线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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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显示,亚太药业经自查,发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生源”)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且2019年经营业绩突然出现大幅下降。

  为全面核实相关情况,加强子公司管理,亚太药业于2019年11月25日派工作组进驻上海新高峰。结果,亚太药业采取的管控措施在推进中受阻,“亚太药业已在事实上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

  据悉,“截至目前,上海新高峰工作组未能接管上海新高峰、上海新生源及其子公司共10家公司印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等关键资料,不能对其实施控制。同时,上海新高峰及子公司部分电脑损坏,重要资料遗失;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部分核心关键管理人员、员工在工作组进驻前已相继离职,亚太药业无法掌握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面临的风险等信息,致使公司无法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资产等实施控制。”

  那么,亚太药业为何会对上海新高峰失去控制呢?12月25日,新京报致电亚太药业欲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并将采访提纲发送至其董秘和证代邮箱,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帮忙传达给相关负责人员,截至定稿,未收到回复。

  新京报了解到,上海新高峰是亚太药业于2015年12月斥资9亿收购所得,由于上海新高峰业务独立等原因,收购完成后,上海新高峰原核心管理层不变。据公告,当时标的是被高溢价收购,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90220万元,评估增值73286.28万元,增值率为432.78%。

  亚太药业表示:鉴于公司已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事项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子公司老总对三季报投反对票,否认违规担保

  公开资料显示,亚太药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生产制造(包括化学制剂、、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提供医药研发外包(CRO)服务。

  亚太药业收购的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CRO业务,为医药企业和其他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全方位的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临床前研究服务、临床研究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等;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各类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及医疗机构。

  那么,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出表会对亚太药业造成多大影响?

  根据收购时签署的业绩承诺,上海新高峰需要做到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500万元、10625万元、13281万元、16602万元。

  新高峰于201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497.44万元,达到承诺业绩。

  终,上海新高峰承诺期内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977.43万元、10783.84万元、14497.44万元、14586.63万元。

  从单年来看,上海新高峰未完成2018年的业绩承诺,但是“实际累计完成净利润49845.34万元,上海新高峰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

  2015年至2018年,亚太药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依次约为5549.93万元、1.25亿元、2.02亿元、2.08亿元。

  由此可见,上海新高峰对于亚太药业尤为重要,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亚太药业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共5家,其中只有上海新高峰是盈利的。

  2019年上半年,亚太药业的营收净利同比双双下滑,对此,上市公司给出了三个原因,其中之一是:“上海新高峰CRO基地建设及运营未达预期,项目进展有所延缓等致使营业收入下降,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相应折旧费用增加。”自2014年彩生活开启上市大门后,物业公司纷纷抢滩资本市场。今年可谓是物业公司上市“大年”。截至目前,已有8家物业企业赴港上市,有1家物业企业成功登陆A股,另有一家物业借壳上市。值得关注的是,成功上市后,有的股价走势上扬,有的则破发,物业上市分化严重。在业内看来,物业行业强调内功,登陆资本市场只是步,后续还需要加强运营,做好增值服务。

  物业公司上市后分化大

  从港股市场的表现来看,据中指研究院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2月23日收盘,市值高的是碧桂园服务,为707.54亿港元,加上雅生活服务、保利物业、绿城服务、中海物业,共五家企业突破100亿港元,中奥到家、祈福生活服务等6家市值则不足10亿港元。从估值水平上看,和泓服务市盈率高,为50.43,碧桂园服务紧随其后为49.05。

  问题在于,物业公司上市后为何会分化?对此,宅猫找房创始人杨晓松分析道:“目前上市的物业企业,多是以房企为背景,这容易导致物业公司上市后的股价走势较依赖于房企的表现。房企土地储备多,增长预期大,物业企业的股价就相对走强。”

  实际上,自2014年6月花样年控股拆分物业管理公司彩生活赴港上市以来,物业公司纷纷抢滩资本市场。今年以来,已有滨江服务、奥园健康、和泓服务、鑫苑服务、蓝光嘉宝服务、银城生活服务、保利物业、时代邻里等8家房企旗下物业服务公司在港成功上市。截至目前,中国内地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的物业公司已达19家。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内IPO审核趋严,继南都物业上市,历时一年半后,12月3日,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登陆深交所。此外,12月16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重组更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证券简称正式由“中航善达”变更为“招商积余”,在业内看来,这代表中国A股市场上物业领域又一巨无霸的诞生。

  此外,烨星集团、兴业物联服务、建业新生活、宝龙商业管理等多家房企旗下物业公司也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而华润、世茂等房企此前也均表示,有物业分拆上市计划。“预计明年上市的物业企业会更多。”杨晓松说。

  做好增值服务、运营至关重要

  “对比当前资本市场上A股和H股各行业股票可看出,物业股的估值总体还不错,即其市盈率要高于资本市场各行业的平均市盈率水平,这说明投资者认可物业股的增值机会。”财经评论员严跃进表示。

  不过,随着资本市场的日渐成熟,投资者越来越强调投资回报,这就要求上市公司有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强劲有力的市场增长动能。

  在物业总经理林志伟看来,物业企业上市后,仍面临三大瓶颈:住宅业态毛利率低,缺乏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数据亮点主要靠规模增长;关联业务随着房地产形势变化,支持力度减弱;行业生存环境和从业人员素质,制约创新发展。

  林志伟指出,物业公司要实现盈利,要放在智慧物业上,通过机器代替人降低成本,提率。通过围绕“大健康、大教育、大社交”三大板块,构建生态社区,实现高附着力的服务。

  “上市后,有效解决基础管理费外的业绩增长是一大关键。”杨晓松指出,物业企业上市后,除了扩大规模外,也要加强社区增值服务。其中,建立社区之间的平台是一大方向。将更多社区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网络,从而实现资源有效转化提高业绩。王新伟:12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助推贵州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在贵阳召开。

  会议认为,近年来,中国银行间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宏观调控、促进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助推贵州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打好三大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参会嘉宾和代表认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对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大银行将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在贵州地区继续加融扶贫工作力度,扎实做好特色产业扶贫支持服务,探索创新提供农村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全力助推贵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力度,助力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本次大会签约仪式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三方代表共同签署了《新时代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贵州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合作备忘录》。备忘录的签署旨在搭建企业债融资平台,助推贵州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今年贵州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到1.68%,是全国7个没发生债券违约事件的省份之一。贵州也是金融业后发优势逐渐凸显的省份之一,截至今年10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超过27563.7亿元,同比增长3.3%;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8091.7亿元,同比增长16.4%。 无论是科创板的优化,还是创业板、新三板的再出发,我们要将之放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互相协调、上下贯通的视角内予以思考。

  今年我国资本领域的一件大事是科创板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启动,突破了以往对上市公司的高门槛盈利性标准,成为我国证券发行体制向注册制过渡转型的重要一步。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可谓又预示着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任务推向一个新阶段。

  创业板指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新三板指的是位于北京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或者说直接融资市场的主力是1990年代初设立的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深交所增设了中小企业板,2009年设立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挂牌标准其实和主板基本上是一套规则。创业板的审核规则虽然做了区分,却仍然不算大。以至于虽然创业板本应该是中国的“二板”市场,却一直未令投资者真正形成这种观感。能够登陆创业板的其实还是以早就创业成功的成熟企业为主。

  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公司都是上市公司。2013年设立的新三板主要是为未上市、但股东已经累计超过200人或有公开转让行为的公司服务的,即为那些还不到上市条件、但想争取上市的公司服务的。新三板挂牌的门槛较低,但由于这类公司的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准入门槛高,所以新三板目前的主要困境是买卖量不足、流动性差,以至于这两年出现了挂牌公司的总数反而下跌的局面。

  科创板的横空出世,填补了原来我国资本体系中缺失的“二板”的位置,也因此给未能成功扮演“二板”、但处在“一板”的底部的深圳创业板和“三板”额外的压力。如果科创板发展顺利,那创业板的“名不副实”就会更显尴尬,而“三板”的边缘化危机就会更加明显。而如果科创板的发展存在一些不如意之处,我们也需要“相邻”的创业板、新三板做出调整,来接纳、配合、协调科创板,让不同层次阶段的企业都能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觅得适合自己的位置。

  基于发行注册制的总体规划与“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思路,创业板和新三板的改革必然以借鉴、吸收、发挥科创板的经验为主,总的说就是放低发行股票时的实质审核门槛,加强信息披露要求,让交易所和保荐人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然,对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具体改革思路也会有所不同。创业板更接近主板,有大量既存的、按照原规则上市和交易的挂牌公司。故改革更需要注意循序渐进,避免对深交所和主板市场整体的冲击力。而新三板面临发展瓶颈,改革的必要性和动力会更大一些。加上新三板已经推出了分层制度,如果有发行、交易、披露方面的新规则,也能用新市场层次来收容相应的企业。

  在投资者准入方面,沪深交易所包括创业板由于历史的因素,完全是零门槛,而新三板则只有持有金融资产5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机构才能参与,科创板的标准则是金融资产500万元以上。目前来看,新三板适当降低门槛的呼声较高,而如果创业板尝试以更具市场化、更富挑战性的方式,也可以对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做出新的安排。

  总之,无论是科创板的优化,还是创业板、新三板的再出发,我们要将之放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互相协调、上下贯通的视角内予以思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也应当成为基本的实施思路。
为了利益大化而选择利用信息陷阱让用户陷入高息债务,以及采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必将受到有关部门更加严厉的惩戒。

  距离银联开展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工作已经过去一个多月,“还吧”“进前”等平台相继宣布关停信用卡还款相关业务。但新京报发现,部分信用卡代偿平台运营照旧。

  作为信用卡消费的衍生产业,信用卡代偿平台通过平台借钱给用户还信用卡、债务关系转至平台方,或者等方式帮用户“还钱”,但用户需支付较高利息,同时还存在持卡人支付信息泄露、资金损失等重大风险,其中还涉嫌违法操作。

  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9月末,应偿信贷余额为7.42万亿元,信用卡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为919.16亿元,这意味着有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面临“信用卡”问题,其中部分人会转而寻求通过信用卡代偿来缓解压力。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做法带有某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性质,也就是央行所定义的“以贷还贷”,采取这一模式的用户将承受更多的利息及服务费,如此一来,对于用户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形成考验。

  如今国内某些信用卡代偿平台却利用用户急于偿还信用卡贷款的心理,再加上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用户认知偏差、对于相关费用等细节事先没有认真确认,造成了用户使用信用卡代偿模式后,却发现自己陷入高息偿还困境。

  更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部分信用卡代偿平台为了追求业绩和利润,随意降低用户准入门槛,会导致有账单分期需求但未能获得银行账单分期资质的客户流入。这部分客户资金承受力较弱,同时金融信用一般,一旦出现滚雪球式的高息循环,就会出现大量坏账,甚至引发催债等事件。

  也因此,银联开展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就是为了加强信用卡代偿的合规管理,堵住某些平台打擦边球、从事违规经营的现象,避免给用户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干扰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转。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信用卡代偿模式有对应的市场需求,一根子打死是不合理也不现实的。有关部门更应推动信用卡代偿产业走向规范化、法治化流程。

  首先,对于各类明确为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从重从快予以严惩,屡屡违法违规的平台情节严重者应取缔经营资格,从市场中出清,防止其继续产生市场和社会危害性。

  其次,有关部门应督促现有信用卡代偿平台,尽快建立更为合理的用户资质审核机制,过滤掉完全不符还款资质的用户。平台必须事先以更为详尽、易懂的方式,告知客户信用代偿所需付出的利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成本,确保用户的知情权和在此基础上的选择权。

  由此可以说,信用卡代偿管理需提升双向准入门槛,一方面是通过合规管理,驱逐那些违规操作的平台,倒逼平台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则是对用户群体准入也要加以完善,如此也是对所有用户的权益保障。

  对于信用卡代偿市场参与各方而言,要充分吸取之前P2P的教训,平台要谨记,为了利益大化而选择利用信息陷阱让用户陷入高息债务,以及采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必将受到有关部门更加严厉的惩戒。用户则要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蛋糕,任何借贷行为都要偿还本金及利息,对待信用卡更应从自身消费行为等方面加强自律,而不能为了偿还眼前的信用卡借贷而不加甄别和选择地使用信用卡代偿,导致自身背负更多债务而无法偿还。 专家认为,上市公司资产高买低卖主要反映了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过程仍存在不成熟、不规范的现象,一定程度说明上市公司自身质地也可能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引起投资者足够重视。

  近日,奥马电器披露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作价2元出售全资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及其控制的企业权益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4亿元资产遭2元“甩卖”引起了监管层关注。深交所发函要求奥马电器就多个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说明,其中包括收购和出售中融金采用不同评估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中融金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具体说明已采取的措施,目前取得的进展及效果,是否足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等。

  对于评估方法的差异,奥马电器认为,自2018年开始,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巨大变化,受行业监管政策影响,主营相关业务的被评估单位中融金已连续亏损,行业局面不会在短期内得到改善或向好发展的情况下,截至评估基准日,未来收益和风险无法预测及不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在国内流通市场的类似上市公司中没有在现金流、增长潜力和风险等方面相类似的公司,且无法收集近期市场交易对比价格,因此,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至于拟将中融金100%股权作价2元出售,奥马电器表示,2019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金融监管政策和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环境持续变化,中融金经营环境持续恶化,为避免中融金进一步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策划出售该金融资产。经评估机构评估后,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融金100%股权估值为-4.51亿元。公司依据评估报告对本次交易定价为2元。

  无独有偶。宜通世纪也宣布拟向关联方出售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

  2016年底,宜通世纪披露拟耗资10亿元收购倍泰健康100%股权。2018年,倍泰健康“爆雷”,宜通世纪也因此遭受巨额资产减值损失。倍泰健康的“爆雷”,引发宜通世纪2018年业绩滑坡,当年巨亏19.69亿元。今年以来,倍泰健康虽然恢复生产经营,但截至目前仍在亏损。宜通世纪为了解决因并购倍泰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准备甩掉这个“包袱”。

  今年12月10日晚,宜通世纪宣布向珠海横琴玄元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倍泰健康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7亿元。为了完成转让,宜通世纪3名实控人童文伟、史亚洲及钟飞鹏出任纾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并以所持34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为这项交易提供担保。

  有市场人士质疑,此举有在年底前调节利润之嫌。不过,宜通世纪在12月16日晚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表示,该公司不存在年底处置资产突击调节利润的情形。

  上市公司高价买资产低价出售,为何干赔本买卖?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锐看来,一方面,临近年底,一些A股上市公司开始“花样式”处置资产力保全年业绩,不少上市公司“急甩包袱”;另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跨界并购“炒概念”“讲故事”也带来了不良的后果。 “今年1月份到11月份,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9%,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投资总额同比增长9.4%,为国民经济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在12月24日至25日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表示。

  2019年,中央企业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了双提升。首先,加强运行监测、大力开源节流、强化协同合作,有效提升了经济效益。今年1月至11月,3家石油石化企业压缩桶油操作成本0.6美元;3家电信企业销售费用占收比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加强5G建设工作协同;中国远洋海运打造中欧陆海快线,集装箱货运量同比增长70%。其次,加大创新力度。2019年,中央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1月至11月研发投入同比增加24.6%。再次,国资委加强主业管控、规划引导和战略注资,推动中央企业大力开展战略性重组,深入推进煤炭、煤电、海工装备等专业化整合。

  中央企业改革稳步推进,2019年压减工作提前完成,累计减少法人超过1.4万户,钢铁、煤炭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完成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股权任务,已划转国有资本1.1万亿元。电信企业降费让利4000亿元,电力企业落实国家政策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近千亿元。

  2019年中央企业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运行潜力。加强和改进董事会建设,为40家企业选配外部董事76人次,有效发挥企业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各自作用,提升了央企的公司管理效能。中央企业制定了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超过100户控股上市公司和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分红鼓励,中央企业的运行效率得到提高。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出台,集中发布274个央企混改项目,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超过1000户,通过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超过1500亿元。

  2020年,中央企业将在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据郝鹏介绍,2020年将在中央企业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备案制等相关政策,推进市场化导向的中长期激励制度。
昨天,京沪高铁发布上市招股意向书、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正式启动招股。北京青年报注意到,本次京沪高铁的初始战略配售比例高达50%。

  京沪高铁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62.86亿股,发行比例不超过12.8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简称为“京沪高铁”,股票代码为“601816”。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91.06亿股。

  京沪高铁的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1.43亿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0%,超过此前邮储银行40%的战略配售比例。

  在战略投资者的选择上,京沪高铁将在充分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和发行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具有产业协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存在战略互信和长期合作意愿,有意愿长期持有的重要央企、基金及地方政府;大型市场化金融机构,“一带一路”概念基金;国家主权基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或其下属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代表广泛公众利益的投资者。

  公告称,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不少于12个月。

  根据发行时间安排,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6日、27日和30日举行网下路演。

  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T-4日)及2019年12月31日(T-3日)两日;2020年1月3日(T-1日)组织安排网上路演;网下及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月6日(T日);2020年1月8日(T+2日)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为其管理的获配的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作为中国赚钱的高铁线路,京沪高铁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62.58亿元、295.55亿元、311.58亿元和250.0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9.03亿元、90.53亿元、102.48亿元和95.2亿元。
12月25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融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广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通知》提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等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定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对防范化解重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工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相关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并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细分行业营销宣传行为一般性特点研究总结后提炼出统一性规范要求。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市场经营主体须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二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推动落实对本辖区内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及涉及金融的非法营销宣传活动的监管职责;三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在金融营销宣传规范管理和行为要求等方面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明确《通知》的生效时间和其他相关规定。

  《通知》明确,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当在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但信息发布平台、传播媒介等依法接受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除外。

  此外,《通知》对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人民银行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一方面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金融营销宣传内控制度、管理机制和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工作机制,加强对业务合作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不当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一是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二是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活动;三是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四是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五是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六是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七是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八是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消息称,《通知》的发布实施,有利于统一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尺度,解决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所面临突出问题,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严格守法合规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对于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消息指出,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定监管职责,推动严格落实《通知》各项规定,全面强化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应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自查整改,严格约束相关从业人员,确保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依法合规。
保险业2019年罚单超800张,虚列费用等成被罚主因,华海财险虚拟退休返聘人员费用

  罚单降4成 人保寿险领两张百万罚单

  临近年末,2019年保险业受监管处罚的情况也逐渐披露。根据新京报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2月24日,多个、多级监管机构共向保险业发出了超800张罚单,罚款总金额已突破1亿元。其中,百万大罚单至少6张,有的连收两张百万级罚单。虚列费用等成保险业收罚单主因,有的甚至虚拟退休返聘人员费用。

  不过,与2018年全年,保险业总计被开出超1400张罚单,共计罚款约2.4亿元相比,今年保险业被处罚的情况显然已经有所好转。

  此前,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新京报分析称,处罚数量和罚款金额双降,部分因去年“严监管年”的威慑力,也有监管回归常态的原因。

  虚列费用等成保险业收罚单主因

  中国银保监会副梁涛在今年7月4日表示,近几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保险机构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也出现了盲目扩张的乱象。乱象集中表现在公司治理薄弱、违规资金运用、产品创新不当、销售误导、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方面。

  新京报注意到,今年以来,保险业收罚单的原因也大多集中在上述方面,例如编制虚假资料、虚构业务费用等,这类行为更多发生在财险公司,近年来,财险公司车险业务竞争激烈,一些中小财险公司为了获取车险业务,只能用高昂的手续费从中介渠道中购买业务,但监管对车险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比例又有所限制,一些公司铤而走险,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手续费。

  例如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在营业费用项下列支业务宣传费合计251.37万元,其实际用途与会计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不符,终,该中心支公司被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三个月。

  此外,还有个别险企甚至为了费用,虚拟退休返聘人员,临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显示,查实华海财险临沂中心支公司下属的郯城支公司通过虚拟52名退休返聘人员,2019年上半年违规列支费用246.51万元。

  阳光人寿工作人员欺骗投保人被禁业2年

  值得关注的是,欺骗投保人、夸大解释保险产品收益、夸大解释保险产品责任范围、诱导投保人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等损害投保人利益的不法行为也是今年监管处罚的重点。

  今年9月12日,银保监会就对时任阳光人寿呼和浩特中支工作人员王雅君进行处罚,原因包括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雅君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时,告知投保人产品期限为5年、承诺保单年收益5.5%,但产品实际期限为“至100周岁保单周年日”,保单收益为不确定。同时,2016年至2017年,王雅君还向投保人赠送黄金和金币,终,王雅君面临禁止进入保险业2年的处罚。

  杨泽云认为,保险机构及其个人的不诚信行为,不仅仅使得某一个保险机构或个人遭受处罚,更使得整个保险行业声誉和美誉下降,从而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百万大罚单至少6张,人保寿险领两张

  一般而言,受罚的企业或个人,大多数会被处以警告、罚款等常规处罚措施,罚款金额一般在几万元、几十万元不等,但新京报注意到,今年保险业罚单中,也不乏罚款金额超百万元的罚单,华夏人寿、华贵人寿、人保寿险、华海财险等多家险企均领百万罚单,其中,人保寿险今年更是领了两张百万罚单,原因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今年10月10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人保寿险深圳市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98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合计处以罚款9.5万元,总罚款金额高达107.5万元。

  这并非是人保寿险深圳分公司今年以来领到的首张百万罚单,深圳银保监局3月28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就显示,人保寿险深圳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编制虚假资料等行为,该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总计被罚140万元。

  此外,今年1月4日,华贵人寿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三项违法行为,公司及管理层人员合计被罚130万元。

  今年2月21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的一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联合成都中支、联合简阳支公司因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多项违法行为遭到监管罚款,金额分别达80万元及30万元,相应业务的负责高管总计被罚款45万元,总计罚款达155万元。

  6月26日,华海财险也因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违规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华海康盈等违法行为,总计罚款金额高达187万元。

  今年12月5日,华夏人寿因产品说明会存在欺骗、隐瞒的行为,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或承诺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超出公司经营区域销售保险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03万元。

  18人丢了工作,华海财险总经理被撤销任职资格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被罚企业或个人除了被罚款、禁止进入保险业之类的惩罚外,还有不少企业的管理层人员因为相关违规行为而丢了工作。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仅今年1-5月,监管就撤销任职资格18人次。

  例如在上述提及的6月26日华海财险收到的罚单中,时任华海财险总经理姜南就被撤销了任职资格。

  今年6月17日的一张罚单显示,时任联合财险本溪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新玉,因对“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经营期间,财险本溪中支将相关货物运输险业务虚构为代理业务费用”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遭到撤销任职资格的处罚。

  早先的今年4月18日,四川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经查,2016年,人保财险南充市分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刘××时任人保财险南充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对刘××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日前,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发布了《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检察白皮书》,揭示金融犯罪新特点、新趋势,提示防范金融管理新漏洞。白皮书显示,从案件数量看,非法集资类犯罪仍是重灾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占比依然高,以P2P、基金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长较快。

  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朝阳区金融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今年1月至10月,朝阳区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51.3亿元,同比增长7.4%,对全区GDP增长贡献率为13.9%。

  “经济发展活跃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风险,朝阳区金融风险点多面广,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明显增加,特别是非法集资风险形势尤为严峻,给区域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带来负面影响。目前,我区金融风险呈现规模大、领域广、案件多的特点。”朝阳区金融办主任牛海龙说。

  据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春妹介绍,2019年1月至11月,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03件1170人,审查起诉案件555件1467人,较去年同期增长不少。

  “案件类型上,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9个罪名,案件类型日渐多元。”吴春妹分析说,从案件数量来看,非法集资类犯罪仍是重灾区。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隐蔽性、欺诈性特征凸显。

  有的涉案公司以“科技公司”“文化创意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名称注册,经营范围与金融无交集,实际则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如,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公司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仅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业务是销售保健品,但对外宣传该公司产品可以投资,后该公司以高溢价回购商品为名非法向200余人吸收资金2亿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屡禁不止,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设“庞氏”多见。

  白皮书揭示,很多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等创新热点的旗号,通过发行“”“虚拟资产”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如,罗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公司在没有申请备案的情况下,在网站发布名为民通宝的,吸引投资者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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